政府机关配音文稿: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纪实

2012-10-30

来源:声动传媒联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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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清舵正济东海

          ——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纪实
温岭位居浙东南之一隅,地接甬台温之要驿,山魂海魄铸就了温岭人特有的刚毅和果敢,激情和汗水物化为一篇篇精彩的华章。三十年改革春潮的滋养,伴随着千年吉祥之光的首照,116万温岭人民正在享受着一个经济强市到和谐城市的幸福转身,当然他们也绝不会忘记, 在这方富足而活力四射的土地上,还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他们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用热血铸就忠诚、用无私捍卫公正、用奉献锻造清廉、用文明塑造威严,为温岭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支撑,他们都属于一个集体------温岭市人民检察院。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首届“全国先进检察院”、省级“五好检察院”、“先进检察院”和连续三届被评为台州市“文明单位”,连续两届获得浙江省检察机关科技强检工作先进院,2008年公诉科和反渎局双双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2009年反贪局被浙江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检察官王玉庭同志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接待员、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十佳检察官,2010年又被高检院荣记个人一等功。这些荣誉与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的结缘正是几代检察人共同用信念谱就的检察华章,用赤诚赢得的无尚荣光。
班子建设强保垒
“班子成员向我看齐,干警向班子看齐”,只有钢班子才能带出铁队伍,历届党组书记、检察长都在执法为民信念的指导下,在班子建设上作出一次次精彩的接力和创新。
以学习促进领导能力的全面提升。紧紧围绕提升领导班子的核心素质能力,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和有效化,将中心组学习扩大到中层干部,每月学习不少于一次,坚持辅导报告、调研交流、考核检查等学习制度,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注重能力提升、力求学以致用。
以作风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坚持检察长、主管检察长对业务工作靠前指挥、疑难复杂案件亲自办理,稳步探索检察长联系镇村和企业等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创新举措,特别是对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严峻复杂的形势,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主的领导班子调研组,深入开展“下基层、进企业”调研活动,坚持把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企业服务,体现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之中。出台并实施了《关于开展“五送”活动,帮助企业解困、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条意见》等。
以廉政树立班子的良好形象。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多年来,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 困难面前勇于担当,重任面前攻坚克难,为全院干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自觉维护了党组的良好形象,干警对检察长和领导班子的满意率均为100%。 
队伍建设重素质
21世纪,是人才竞争最为激烈的社会,谁拥有了高素质的人才队伍,谁就掌握了发展的先机。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深刻理解干警的能力素质是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重要保证的道理,几年来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全面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近三年来,该院严格依据《检察官法》的规定,积极引入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新进法律硕士研究生2名、具备检察官资格人员9名。从1999年开始在全市率先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提出了“德性为先,能力为上,业绩为重”的选拔原则,目前所有中层干部均通过竞争走上科室领导岗位。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中层干部向当地组织部门推荐,积极培养后备力量,并通过岗位培训、拜师学艺、技能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以学促研、以赛促干、以评促练,全方位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全国优秀接待员”、“全省优秀侦查员”、“ 全省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台州市十佳公诉人”、“ 台州市十佳书记员”等一批业务骨干脱颖而出。
文化育检铸检魂。该院以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载体,通过邀请高校教授、专家授课、选送优秀人才外出学习、与浙工大法学院开展检校合作等形式,积极开展素质培训教育和大学后续教育。目前,该院50周岁以下干警全部取得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干警司法考试通过率达100%,已有8名干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坚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检察文体活动 ,充分展现了检察队伍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而“法律宣讲团”、干警家属联欢会等活动的经常性开展,检察团队的整体凝聚力在无形中得到了增强。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系列活动、建造院史陈列室,优良传统在传承中发扬光大。通过电子显示大屏滚动播出警句格言,以及制度建廉、环境促廉、家属助廉、结贫思廉等多种形式,督促干警不断端正执法理念,永葆清廉本色,连续多年队伍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为扩大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社会影响力,2007年以来,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还在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等宣传媒体上播发各类文章、图片、影像等300余篇次。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温岭检察》,及时反映检察工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种技能竞赛、公益活动,展示干警风采,树检察新形象。该院连续三届被评为“台州市文明单位”,80余人次、集体40余次受到表彰。
 
 
公正执法赢民心
天下社稷,民心为贵。温岭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生作为第一责任,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民安。2007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273件7533人,提起公诉5736件8256人,案件法定期限审结率100%,人均办案数量和质量居浙江省检察机关前列,为平安温岭建设撑起了一方正义的天空。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百姓关注的重点所在。近年来,反贪部门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线索评估机制,成立了专门的线索评估小组,大大提高了线索初查成案率。2007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74件7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100余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贪污贿赂犯罪大案52件,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27人。突出查办发生在邮政、市政建设、医疗卫生、烟草专卖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业和系统职务犯罪大要案和窝串案,其中九龙汇商业街受贿窝案被评为全省“反贪办案效果好案件”,反渎办案经验材料被评为2009年度全省反渎系统优秀调研材料。同时,以个案预防为切入点,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大会,多篇预防调研报告得到省院、市委、市人大领导的肯定,预防工作连续两年在全省绩效考评中名列第一。
为切实维护民权,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一直敢于监督,也善于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实行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案件联席会议工作机制。2007年以来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8人,监督撤案22件。依法追捕71人,追诉漏犯166人、漏罪65件,不批准逮捕658人,不起诉41人,依法提起抗诉7件、改判6件。加强对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积极履行预防和查处看管人员职务犯罪职责,认真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纠正呈报减刑、假释不当99件,坚持提讯一证制,加强对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开展在押人员羁押期限临界预警提示1937次,连续多年实现监管场所“无逃跑、无重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驻所检察室已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既要体现法律的公正,又要彰显法律的温情,温岭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探索外来人员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不捕风险评估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执行轻微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率先试行量刑建议和刑事和解。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小组,慎用逮捕权和起诉权。2009年以来,成功办理刑事和解案件34件,对涉嫌犯罪的外来人员作出定罪不捕37人。推行人性化接访、阳光接访,全面开展中层干部大接访和新进人员轮流参与接访活动,加强信访接待力量。积极采取领导包案、联合接访、带案下访等举措,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7件,均及时作出处理,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连续多年保持零的目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强化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共受理不服民事、行政裁判案件95件,立案审查66件,依法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23件,促进当事人和解1件。同时,对经审查认为正确的裁判,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维护司法权威。以民事督促起诉的形式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规范建设求创新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关于加强检察基础工作的规划》、《管理规范汇编》、《反贪审讯日志制度》、《办案工作区使用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构建了一套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统一实用的检察工作规范,从检察长到后勤,从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办案纪律到法律文书、档案装订等涉及办案和检察事务的工作,都细致地制定了相关的操作规程。每个环节和每个流程都确定了相关责任人,甚至细化到内勤的登记受理、承办人员的办理过程,乃至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监督管理职责的履行,都明确了程序和标准要求,力求使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都做到有章可循。2008年,被浙江省检察院授予“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
此外,通过不断加大硬件投入,检务保障有了新提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共投入5000多万元新建了面积为15000余平米的侦查技术办公大楼;先后投资500余万元,完成了计算机系统、检察局域网、侦查技术设备系统及远程审讯指挥监控网络系统建设,在全省率先建成了功能齐全的信息管理中心室、网络视频会议室、侦查指挥中心室、远程案件研讨室、电子学习阅览室等“五室建设”项目。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为公正高效履行检察职能提供了较好的检务保障。
“软件建设,办案优先”的原则在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得到充分体现,2002年开始在全院各业务部门使用《检察业务动态管理系统》,对业务部门办案流程进行网络化管理,推行网上办案,公诉部门平均每个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三分之一,批捕案件办理时间缩短了一半。在全省率先使用DA导入系统,将办案数据导入到《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系统》,实现办案数据共享;DA导入系统的成功应用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多次肯定并在全市得到推广。依托三级网络,建立公告信息发布、法律法规查询等系统,并在局域网上设立了主题教育、院内事务等栏目,实现了办公办文自动化、无纸化、网络化。检察队伍数据库、后备干部库、党员管理库、档案信息库等系统的建立,方便了档案查阅,加强了人事、资产、财务管理,实现了行政管理数字化。
同时该院还依托信息化平台,积极探索检务督察新方法,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了检察业务、队伍、信息化“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制定《廉、质、效动态管理办法》,每月一次对督察结果实行网上“红黄蓝三色预警”,实现了日常考评与信息技术的有机结合并在台州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会议上介绍经验。创新制定了《廉政风险防范项目化管理方案》,依据业务工作流程对各个环节实行动态控制、系统监督,确保执法程序规范化。温岭首创并被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推广的《说情报告制度》,进一步增强了干警的自我监督能力,有效地防止和扼制了“人情案”和“关系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了干警严格公正执法和廉洁从检的意识。2004年12月,率先将网络信息技术引入内部执法监督之中,二次开发出网络办案流程监督软件。运行六年来,共有近500件案件在不同诉讼环节进入了网络流程监督程序,通过对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监督,杜绝和减少了差错案和不文明办案现象,促进了执法行为规范化。
 
风清舵正,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闪光的检徽,蕴含着不仅仅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忠诚,而且凝聚的是一种浩然正气和法律的庄严,站在新的起点上,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创新、不断进取,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征途上继续谱写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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